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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鄂纪干监25条”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20-05-15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大监督管理工作格局淬炼过硬纪检监察队伍的意见》简称“鄂纪干监25条”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律人当先严律己,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措施,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用严格监督淬炼过硬队伍,用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用严格监督体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学习过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2.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鄂纪干监25”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五责分明”“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合联督”“五个确保”的大监督管理体系和工作格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廉洁教育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篱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逐步探索形成职责明确、权力制衡、标本兼治、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机制,使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力运行受到全方位的严格监督,努力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实现“五个不发生” 的底线目标: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不发生执纪违纪、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的问题,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问题,不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舆情炒作事件。

二、构建职责明确的监督责任体系

3.“一把手”总负责。各级纪委“一把手”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推进,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对纪检监察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亲自组织查处。各级纪委“一把手”要从自身严起、从自己做起,管好自己和亲属及身边人,带好班子、管好队伍。集团公司纪委每半年开展一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检查。

4.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级纪委班子成员要坚持严管厚爱,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干部监督管理责任,把抓业务和带队伍结合起来,既管工作,又管队伍、管纪律、管作风,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5. 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一岗双责”。各级纪委内设构和派驻机构负责人要承担起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6. 机关党委和干部监督岗专职专责。各单位机关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督促和提醒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严以律己的表率。各级纪委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该岗位不参与普通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案件的调查审理等事务。

7. 纪检监察干部人人担当尽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严格约束自身权力,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同时,要互相关心和帮助,尤其在发现同事有违纪苗头时,要及时批评提醒、督促改正,防止其滑入违纪违法的泥潭。

三、坚持权力制衡的管理体系

8.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管理。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标准,全面实行备案审核制度,强化借调人员监督管理,各下属子公司新进纪检工作人员一律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备案,切实守好干部监督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严格选拔任用标准,坚持“内行监督内行”,优先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等业务的优秀人才担任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认真、严谨细致地做好提名考察工作,子公司纪委纪检组“一把手”优先从集团公司优秀中层副职岗位人员中选拔。集团公司纪委每年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

9. 强化信访举报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 推行信访举报办理结果“三反馈”制度,即纪检监察机构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承办单位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反馈,使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形成闭环,加强对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10.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制度。涉及子公司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由集团公司纪委统一调查处置;涉及集团公司总部纪检监察干部的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亲自调查处置,并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审查备案制等有关规定。

11. 强化执纪审查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制度,严控风险点和关键点。强化调查措施使用审批和监管,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流程管控、严格依纪依法实施,做到逐级审批、全程留痕。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监察调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12. 强化案件审理监督管理。健全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制度,严格落实审查与审理相分离的要求。实行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 对案件定性量纪集体研究决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 确保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效果良好、档案完备。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审查备案制各项规定,对涉及企业中层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审理。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集团公司纪委每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抽查考评。

13. 强化涉案款物监督管理。坚持“办管分离”“录管分离”原则,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涉案款物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涉案款物台账,由专人负责办理登记和出入库手续,对移交入库清单和款物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建立涉案款物保管预警机制,由专人负责财物保管,对部分变质、过期等风险隐患的物品,经过严格审核审批后进行处理。负责财物保管的人员与负责办理登记和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为同一人。集团公司纪委将涉案款物管理纳入案件质量考核体系,作为案件质量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评判和考核。

四、坚持标本兼治的综合措施

14. 加强纪法教育。各级纪检机构要经常组织开展纪法专题学习,并作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法、熟悉纪法、敬畏纪法,形成强烈的纪法意识,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学纪学法的先锋、遵纪守法的表率。

15. 织密制度笼子。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切实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国企纪检监察岗位特点,广泛开展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全面排查监督执纪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薄弱点,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规范,修订完善防控措施,适时进行制度的立、改、废工作,组织编写廉洁风险防控指南和实务操作手册,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16. 严格日常管理。把监督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到日常生活中,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 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经常敲思想警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到关键事、管到关键时,努力不让任何一名同志“掉队”。

17. 从严追究处理。敢于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调整的调整、该调离的调离,绝不姑息迁就。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坚决绳之于法,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清除害群之马。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出现“灯下黑”问题的,要倒查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

五、坚持完善全方位的干部监督机制

18. 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强化纪检监察机构内部自我监督的同时,高度重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监督委员会、行政和审计部门以及机关党委等外部机构监督作用,组织开展民主监督评议,及时处置职工群众信访举报、媒体网络舆情等方面反映的问题线索,深入核查、高效处置、及时反馈,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家庭监督贯通起来,构筑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

19. 坚持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坚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建立八小时之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拓宽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情况的方式和途径,探索完善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省纪委“十五不准”行为规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管理衔接起来。

20. 坚持上下级监督相结合。既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

(纪检组)的领导、监督,也要强化下级纪委纪检组)对上级纪委的监督,形成上下贯通、令行禁止、协同联动机制。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对上级纪委领导班子及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监督机构反映。

六、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

21.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统一。各级纪委班子成员要从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对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22. 探索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充分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把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逐步推行独立考核,适当扩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比例。对干部监督队伍中敢抓敢管、尽职尽责的同志,在评优选用时不唯票唯分,树立起鲜明的用人导向。

23. 完善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培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省属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两个为主”,配齐配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纪检监察人才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推行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制度,拓宽纪检监察干部选任、交流渠道,打通职业发展的上升通道,为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